21岁的袁静是最年轻的江苏省人大代表,也是团中央候补委员,近日因为参加“2009国际中华小姐”的选美大赛,再次引来广泛关注。虽然因为工作的原因退出了比赛,但袁静表示:“今后如果还有机会,我一定会再去尝试类似的比赛,因为我不光是个人大代表,更是个有朝气的年轻人!”(《现代快报》10月10日)
比之青春靓丽的袁静以人大代表的身份参加选美大赛更让人眼前一亮的是,某门户网站对于此事的一份民意调查,有近65%的网友认为,“80后是有朝气的年轻人,成为人大代表与参加选美并无冲突”。如果说,袁静参加选美大赛展示了人大代表感性一面的话,那么网友的反馈则是一种非常理性的表现。
显而易见,袁静参加选美大赛,与其人大代表的身份并不任何冲突之处。这是非常简单的道理,参加选美大赛完全是私权领域的事情,只要符合比赛规则,任何人都可以参加,人大代表当然也不例外。现行的人大制度,也没有规定人大代表不能参加类似的活动。正如袁静自己所说,“我不光是人大代表,更是个有朝气的年轻人”,其参加选美大赛不仅合法,而且也合情合理。
新鲜事物,总会引起一些争议,这不可避免。一定程度上说,一些人之所以排斥袁静参加选美活动,在于她颠覆了人大代表的传统形象。对此,我想更应该考量的不是袁静做了什么,而是我们看问题的角度在哪里,是动态的还是静态的,是与时俱进的还是一成不变的。在现在这样的一个日益开放和多元化的时代,参加选美比赛其实与参加演讲比赛并无本质区别,它所传递出的积极进取,勇于参与和展示自我的品质,不也正是我们这个时代所倡导的吗?但如果我们还抱着陈旧的政治观念和社会心态,当然也就看不到这进步的一面。
在一个政治开明的社会,我们要习惯从议政能力而不是私生活的角度,去评价一个人大代表。前两天,有媒体报道,针对少数市人大代表较少参加代表活动的情况,广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部门专门向这些代表发出《致代表的一封信》,提醒其增强代表意识。相对于这些公众难得一见,甚至因忙于本职工作而不参加人大会议的官员代表、企业家代表,我倒是认为,敢于参加选美活动并毫不掩饰自己人大代表身份的袁静,要远远比他们更胜任一个人大代表的职责,至少她愿意深入社会,至少她是群众可以联系得到的。众多网友追捧袁静,我想除了她的良好表现之外,这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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