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语:心系奥运,幸福珍藏
凡在中国银行办理奥运福娃存单,存款在30000元人民币以上,起存期为三个月、六个月或1年,滚存至抽奖日未提前支取的客户,可自动获得抽奖机会。200张奥运门票,5000份礼品等您拿。
抽奖时间
首次抽奖:2008年3月10日),抽出门票获奖者发予获奖通知函。
二次配票:2008年3月20日,在所有门票获奖者当中按照一比一的比例进行门票随机配对,确定每位中奖者所得门票场次。
奖项设置(除纪念奖外,均通过二次配票产生)
金奖:奥运会开或闭幕式门票2张
银奖:比赛项目门票2张
铜奖:比赛项目门票1张
纪念奖:奥运纪念品
资格识别
以存单首联号码作为抽奖资格标识。
获奖通知
每次抽奖结果将于抽奖日后十个工作日内在我行网点、网站www.boc.cn或其他指定媒体公布。我行将于每次抽奖结果公布后两周内, 通过客户所留电话或邮址等方式联系并通知客户。
兑奖方式
1、奖品领取
(1)首次中奖客户应在当次抽奖结果公布后一个月内,到中行当地指定网点领取获奖通知函或奖品。客户亲自领取的,需持身份证件原件、抽奖券及业务凭证;如需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还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获奖通知函的,视为放弃中奖权利。
(2)二次配票结果公布后15天内,获奖客户凭获奖通知函到中行当地指定网点领取奥运门票。未在规定时间内领取的,视为放弃中奖权利。
2、我行将不提供门票退换及现金兑换服务。
3、为确保公开、公平、公正,本次活动开奖过程将由公证处给予公证。
活动详情请咨询中国银行当地营业网点。
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中国银行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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