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ET科技资讯网 1月17日 北京消息:在奇虎和韩国杀毒厂商安博士接连败诉雅虎中国后,反流氓软件联盟在今日邀请来资深律师就这两个案例,对败诉原因,解决方案等进行了一场热烈的讨论,并联合安全厂商呼吁国家立法机关加快流氓软件定义的出台。
会上,作为奇虎及安博士案件的代理律师于国富认为,两起案件败诉的主要原因是法律的缺位,他根据判决书所写的判定原因说:“最终做出这种判定的前提是被告的上诉行为缺乏法律依据。实际上,判决书已经对该软件不能卸载、捆绑安装、篡改页面等事实进行了认定,只是缺乏法律依据。”
反流氓软件联盟的代理律师黄锦深认为,败诉是因为在取证上存在一些纰漏。不过同时他也提出了在法律没有一个对“流氓软件”定义的情况下,能不能构成侵权这样一个问题。
安全厂商安博士中国公司副总经理戴季东也认为,法律缺失是导致案件败诉最为重要的原因。他说:“安博士在韩国也遇到类似的案例,但获得胜诉,因为韩国给予了‘间谍软件’明确的立法。”
而北京市律师协会法律事务委员会主任李德成却持不同看法,他认为,不是所有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都需要法律来判定,从案例来看,安全厂商的一些行为事实也值得思考。他说:“安全厂商认定了某软件是恶意软件,并且提供了删除功能,而直接删除的行为是需要法律依据的,所以最好的方法是把决定权交给用户。”同时,李德成不主张通过某个软件来判定另一个软件是恶意软件,他说:“从司法角度看,这是不科学的方法。”
北京邮电大学通信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刘德良也对安全厂商的一些行为提出了疑问。他说:“现在要考虑问题的关键是,恶意软件的认定标准需要权威化。而安全厂商不具备认定某软件是恶意软件的权威性,所以这种情况下,往往就涉嫌构成不正当竞争。”
在反流氓软件联盟在国内总结败诉经验的同时,反流氓软件联盟向海外发起诉讼已经在计划中,董海平表示:“现在正在评估诉讼成本和诉讼风险,起诉的对象是雅虎,也会起诉别的公司,但目前不好说。”
反流氓软件联盟在美国已经成立了律师团队,董海平认为,起诉雅虎的胜算应该比国内的起诉要大。据了解,截至2006年10月,美国共有18个州对反间谍软件进行了立法,另外有18个州正在讨论或拟定相关法律。(张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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